专题十六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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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_专题十五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专题十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PDF阅读版.pdf - p11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是否低于25%作为参考比例。

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专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而是将相关内容纳入了收入和金融工具中。中国单独制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意义在于引入“商业实质”的概念和判断原则。在实际执行中,应关注的是这个原则,而不是纠结于补价比例是否大于25%。如果大于25%,从定义上虽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但仍可以参照商业实质原则,分析该交换有无商业实质,以及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并参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相应的原则处理。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的交易和事项(仅列示核心事项)

(1)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的,换出存货适用收入准则。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由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和计量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金融资产转移准则。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交易的,或者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双方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实质是交换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交换的一方接受了另一方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56_专题十五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专题十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PDF阅读版.pdf - p12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原则

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项目 描述
换入资产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换出资产尚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在确认换入资产的同时将交付换出资产的义务确认为一项负债,如其他应付款
换入资产尚未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换出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在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同时将取得换入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如其他应收款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

1.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2.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

不具有商业实质或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三)商业实质的判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2)使用换入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继续使用换出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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